更新时间:2022.02.21
对于法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机关是不可以将其进行委托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范围是该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之内。而其他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不能实施,也不能被委托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
行政处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除下列情形外,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委托: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障碍、恢复原状等义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其后果已经或者危及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不可以授权委托的。如果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而当事人在其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应由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执行,不能委托其他机关或人员执行。
不得委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机关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需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他人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实施范围不得超出其法定职权范围,也不得委托无权实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酒驾的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例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财物的各种处置。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
被强制执行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注销。 1、被执行人即便参加执行异议之诉,也只能是选择支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一方,一般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对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结果无实质影响; 2、故被执行人主体资格不属于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条件,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