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丈夫瞒着妻子行骗欠下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一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负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行为人自行进行偿还,配偶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丈夫死亡对其所欠的债务,妻子是否承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1、如果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产生的,是共同债务,妻子要承担债务。 2、如果不是共同债务的,但妻子继承了丈夫的遗产的,需要承担债务; 3,如果不是共同债务的,妻子如果放弃继承其遗产
只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不知情也是要还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连带偿还;2、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另一方无需偿还。
应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
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发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了特别约定是个人债务的外),夫妻应当负担共同的偿还责任。
丈夫去世,欠下货款即使没欠条,只要是确定了的债务,妻子就有义务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
丈夫欠钱,妻子不一定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妻子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主要针对的是共债共签的情形。对于妻子一方确实不知情、同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或者是丈夫一方在婚前就欠下的个人债务,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妻子都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
丈夫欠债妻子名下的财产,不会被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只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只判决丈夫承担责任的,在进行强制执行时,不会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财产,只会对丈夫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丈夫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