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因离婚时涉诉房产未取得房产证,无法确定房产的归属,所以法院在处理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时要查明房产的情况,询问双方对房产是否有争议能否调解,如果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没有结婚不影响办理房产证,结婚证不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材料。办理房产证只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离婚后没有房产居住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用自己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居住权或所有权,帮助对方解决住房困难。解决对方生活困难的方式、数额、时间等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按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可以房屋产权归一方,然后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作价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对于按揭房法院不宜判决房屋归属,可以判决房屋先归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提起诉讼。
夫妻离婚房子没办房产证的,首先夫妻双方可协议分割共同房产即提前写明房子的所有权人,并在后续办好房产证之后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但法院原则上是不会处分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屋。所以当事人可以等到房产证
补办离婚证需要满足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条件,如果满足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离婚时该房产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所谓“适当帮助”是指在不影响提供帮助人的生活的前提下对另一方给予的一次性帮助。 (1)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
民法典规定,房屋要取得合法的产权才能办理过户登记,所以夫妻离婚时,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可以了得房屋完整产权后,再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后没房产证的能立户口本,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为户口办理分户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就不能分割,诉讼分割房产的话法院根本就不会处理的,两个人私下协商对该套房产进行分割的也没有任何法律意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能是在离婚时还未取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只要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判决时对房产是不予处理
离婚时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