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都不需要赔偿。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属于《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
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逾期后单位能单方终止,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
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的区别主要是: 1、概念不同; 2、效力不同; 3、适用的条件不同; 4、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无论是劳动者不再续约还是公司不再续约都可以申请经济补偿。有一种特殊的情况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就是如果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劳动者原合同的待遇,要求和劳动者续约,但劳动者拒绝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合同的自动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话,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是要上税的。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禁止随意终止的情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他。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主动提出不续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