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异同主要体现在: 1、相同之处,即三种合同均为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 2、不同之处,即居间服务人员只起到一种媒介作用,并不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异同如下: 1、相同点。三种合同均为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 2、不同点。居间服务人员只起到一种媒介作用,并不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行纪合同的行
相同点: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均是为他人提供劳务性质合同。不同点: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被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提供劳务,行纪合同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签署合同,居间合同是为双方提供媒介的一种劳务合同,旨在撮合交易。
委托合同和纪律合同是基于双方的相互信任,一方代表另一方办理委托事务,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然而,这两种合同有所不同: 一是行纪合同必须有偿,委托人应当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二是行纪合同主体有限。在中国,纪律合同的
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相同点是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二者的不同点如下: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如下: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相同点是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二者的不同点如下: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
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必须是有偿的合同,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可以直接独立订立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一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具有以下不同:一是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二是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而委托合同中受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一般来说,行纪合同是需要支付费用的,委托人必须要向行纪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而委托合同的双方,可以约定支付费用,也可以约定不需要支付费用的;行纪合同的主体是比较有限的,一般来说委托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但行纪人
中介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以下区别: 1、受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2、受托人的委托内容不同; 3、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对委托事务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