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和保证人自己约定,但是当债权人与保证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则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之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
取保候审的特点: 1、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是法定期限最长的一种强制措施; 3、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公、检、法三家均可使用。
养老保险具有下列特点: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具有法律强制性;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设立专门机构,实行专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他。
共同保证是数人就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共同担保的保证。为保证的种类之一。共同保证的共同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应按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债务,即各保证人仅就自己的份额负保证责任。如果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又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失业保险的特点: 一是普遍性。失业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 二是强制性。 三是互济性。
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保险合同有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射幸合同、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尚不能确定; (3)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 签订保险合同流程如下: 1、投保人的申请,填写保险单; 2、投保人
养老保险的特点: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具有法律强制性;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设立专门机构,实行专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他。
抵押担保不算连带担保。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都是针对保证的方式而言的,而保证作为人保,与作为物保的抵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不可混淆。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保险代位权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区别如下: 1、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多数责任是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对同一损害后果的清偿,各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各个责任人是依自己与权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来确定具体的债务 2、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权利人可以依
连带责任人是不是老赖要看是否负有债务偿还责任以及债务履行情况。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也就是说,该连带责任人应当偿还债务而没有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