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军人家属随军条件: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1、正连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2、服现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量刑标准: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和部队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对象为逃离部队的现役军人。
1、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
1、军人叛逃罪侵害的是国防安全秩序,而逃离部队罪侵害的是兵役秩序。 2、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必须逃亡到境外,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并不要求逃往境外。 3、主观方面,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背叛国家的目的,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仅有逃
逃离部队是指为逃避服役而脱离部队。本罪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国家的兵役制度。依照法律服兵役者,必须严格遵守兵役法规,履行军人职责,不得逃离部队。否则,将严重侵害国家法律规定的兵役制度,损害国防利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一种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建立正常的兵员管理秩序,保证部队满员,是完成作战、训练、战备、值勤等任务的需要。煽动现役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了国防法规定的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的义务,严重妨害了部队兵员管理
逃离部队罪的构成条件:客体上侵犯的是国家的兵役制度;客观方面明知自身行为触犯兵役相关的法律,违反作为军人的义务相关实施了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上必须是正在服兵役的人员;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犯此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定罪:非军职人员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将其接收、聘用,情节严重的即构成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量刑:明知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