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且无违反生育保险规定,参保人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总额达到定额偿付总额90%以上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定额标准全额偿付;未达到定额偿付总额90%的(不含90%),按实际费用额偿付。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报销条件: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应先在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再凭生育保险就医凭证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注明:1.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计划内终止妊娠的,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不需满12周); 2
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五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一、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将相关资料交参保单位。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
广州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首先需要当事人先垫付自己的医疗费用,比如挂号费、门诊费等等。其次当事人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医疗保险报销的申请表、婴儿的出生证明、身份证件信息等等,到广州市医保报销机构申请生育保险的报销。经过广州市医保报销机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此证明)。
报销条件包含: 1、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 2、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也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 3、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男职工可以按规定报销本人的遗传疾病基因检查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但生育保险不能报销配偶的相关费用。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为: 1、用人单位为职工投保了生育险; 2、职工有生育或流产情形,提供出生证明或流产证明; 3、在妊娠至生育期间或者是终止妊娠前报销。
生育险保险的规定全国各地各有不同,以武汉市为例,根据武汉市政府发布的武汉市生育保险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办理生育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武汉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职工
报销职工生育保险的办法:在职工生育后,由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职工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