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解除婚约或离婚后能否要求返还彩礼,要分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男方起诉离婚要求退还全部彩礼钱,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我国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定的婚姻登记程序,但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我国从1994年2月1日开始不再承认
不需要。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台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
离婚彩礼钱想要拿回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情形的,男方主张女方返还彩礼的,女方应当予以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离婚时需要归还彩礼的情况: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
协议离婚后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 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
离婚后如果戒指是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或者是父母送给女方的,一般不归还,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彩礼能要回。
法定无效婚姻情形消失后婚姻关系通常是有效的。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当法定无效婚姻情形消失后,只要是依法定程序确立的婚姻关系,法院通常会认定为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双方已经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
如果彩礼钱是婚前获得的,则彩礼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买的嫁妆如果也是婚前女方家赠与女方的,则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如果是婚后女方家赠与的,则只要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该嫁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只能要回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