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注意下列事项:1.注意开放商是否五证齐全。2.注意合同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霸王条款。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4.如果是预售的要注意开放商是否具有预售资格。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实
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需要注意以下的7个方面的事项: 1、商品房的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2、商品房的开发商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 4、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5、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6、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
商品房买卖合同须注意: 一、付款方式是全款还是按揭。 二、明确注明房屋面积,包括公摊面积的多少,是否附带车位,以及实际面积如果有误差如何处理。 三、务必明确开发商交房的日期,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 四、明确开发商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
预售商品房转让注意事项: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标的物应当为正在建设而未竣工的商品房;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应当通知开发商;预购人与下手买家须签订转让合同并且办理有关手续。
(一)注意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在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这就会产生买受人的权利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之间的冲突问题。 (二)注意限制开发商对预售房屋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实践中有些开发商预售前或预售
预售商品房的法定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1、预售的商品房已经交付使用的,自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买方要依法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2、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要依法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