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商标专用权可以出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
债权可以质押,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现有的以及将会有的应收账款,债券、存款单等权利可以出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可以。我国《民法典》列举的可以质押的债权有: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
权利可以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
用债权作质押担保可以的。债权可以作为应收账款的一种,如果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除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质押的债权不得进行转让。
可以质押的债权有以下这些: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
能。债权可以作为应收账款的一种,如果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除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质押的债权不得进行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
著作财产权和商标权可以出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出质。
以商标出质进行质押,质押的期限是主债务履行的期限,主债务消灭的质权就消灭,所以质押是不需要续押就有效。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著作权是能够依法进行质押的。但质押的著作权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处分权的权利,该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该权利。
未经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如果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著作权可以出质,但以著作权出质的,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