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数额,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 债权人可先向债务人追偿利息,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
借款人拖欠利息时出借人能解除借款合同。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支付约定的利息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
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1、借款人拖欠利息经催告拒不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 2、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债权人,债务人拖欠利息的债权人可以先行催收,经追讨拒不支付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赔
1、借款人拖欠利息经催告拒不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 2、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债权人,债务人拖欠利息的债权人可以先行催收,经追讨拒不支付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赔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息。首先,根据交易习惯可知,先还利息、再还本金是一般的借款合同的交易习惯。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办法确定的事项,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进行确认。因此,根据交易习惯,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
借条上面是可以体现利息的。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没有约定利息的,那么可以不用在借条上体现出来。但是如果约定了利息,那么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一般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在产生争议的时候,法院将不会支持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或
建筑工程款的拖欠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如果发包人拖欠建筑工程款,且经承包人追要后,仍然不予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起诉发包人。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建筑施工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