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审查是否符合相关的取保候审条件。《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解除取保候审,只要案件未被撤销,公安机关就还在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公安主动取保候审原因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者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超过37天,检察院又没有批准逮捕但继续羁押又超过期限羁押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
取保候审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如果是拘留,已经超过法定期限。你可以要求放人。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
取保候审,在哪办的就在哪解除,解除时会退还保证金,只需要去签字。解除取保有几种情况,可能只取保候审到期,也可能是案件移交其他部门,也可能是法院已经判决,采取其他措施。
取保候审后,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随时进行传唤,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做到随传随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取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满足下面几个条件其中一个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第一,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由于罪行较轻,所以可以申请取保; 第二,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
解除取保候审的流程: 1、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委托人在取保候期限届满之时,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申请;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