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等。
监视居住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并不是监狱,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两个场所的设置意义也是不一样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
监视居住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对于违反法监视居住的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
监视居住期满转逮捕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公检法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是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二是患病严重不能自理的;三是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羁押期限届满但是案件还没办结;五是由于案情的特殊需要,有必要采取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
看守所正式逮捕后多久能开庭:一般情况下四至六个月。案情简单的经历时间会短一些,案情复杂的时间会更长一些。从被刑事拘留到被判刑,期间要经过几个阶段的羁押期: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逮捕刑事侦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和监室居住。
逮捕后在看守所羁押一般为两个月内。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会在拘留后的七日以内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申请。另外,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交逮捕申请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会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因此,犯罪嫌疑人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