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进行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使用以上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农村土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以市、县、镇和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而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因此不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对于养殖用地一般免征土地使用税。养殖用地实质上属于农业用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电厂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核电站等部分用地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
医疗用地一般是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的,公立医院,政府举办的医院都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属于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私人设立的医疗机构,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收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养殖用地一般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养殖用地实质上属于农业用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我国一般不对医疗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公立医院以及政府举办的医院都是事业单位性质,根据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在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之内。
企业租用土地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一般70年到期。其中,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一般40年到期;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仓储、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一般50年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