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民间借贷是属于实践性合同的一种。根据现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借用一定数量的款项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
无效的借贷合同,具体如下: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来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2、从合同的形式来看,代理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未经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
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民间借贷合同正是需要出借人将借款给付借款人之后,借贷合同才能成立。
如果民间借贷合同是由自然人之间协商订立的,是实践性合同,该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如果是其他民事主体之间或者其他主体与自然人协商订立的,是诺成合同,该借款合同自当事人协商一致时成立。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一般可以视为实践性合同。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但是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外,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可成立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有:合同定义不同;借、贷对象不同;合同的成立方式不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
银行借贷合同不是实践性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有定金合同以及赠与合同等。我国对借款合同的规定是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叫做诺成合同。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具有诺成性,符合诺成合同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