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证据在诉讼中有重要意义,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中的核心问题。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双方当事人之间会产生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的举证举证包括: 1、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自然人身份证明,如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
有下列形式:1.低利率互助型借贷。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2.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3.发放高息型借贷。主要是适用于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4.不规范的中介借贷。
处理借贷关系的常识是:当事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来处理纠纷;借款合同的内容必须完备合法,当事人不能约定高利贷;以及当事人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处理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1.一定要签订借款合同。不能碍于情面不写借款合同。2.对利息的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年利率不能超过24%。3.要写清楚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期限、利息。4.要注意及时催要,对方不还款的,要在有效的诉讼时效之内提起诉讼。
借贷纠纷起诉状内容如下: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身份信息;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身份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名称和证据的来源等。
(1)向借款人发出催收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
民间借贷以车辆抵押的手续为应当向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由车辆的所有权人填写申请表,由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一起进行申请,并且提交申请所需要的资料等。
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有: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的; (2)借贷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 (5)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借款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条件有以下这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