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没有宅基地的村民不能购买所在村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不能将其买卖,但同村村民之间可以转让宅基地,转让后应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
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房地产登记。注: 1、原法律规定,子女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2、不仅农村户籍子女可以继承,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可以更改。户主需要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与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宅基地证。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贷款。法律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进行抵押的。所以,将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行为。
在我国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关系是“房地一体原则”,通俗的说就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从常理上看,房地一体原则源于房屋和土地的天然的不可分离性。房地一体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屋总是建筑在一定范围的土地之上,只有坚持房地一体才
农村宅基地能否互换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相关法律 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虽然禁止宅基地对外流转,但是没有禁止宅基地及住房在本集体内部转让和互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四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土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原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产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则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安身立命的基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村里租的土地可以建厂房。土地承租期间新增建筑物的归属按照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主体统一的原则,确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属。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仅享有租期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但并非土地使用权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