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有效。赠与当事人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赠与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
签了拆迁补偿赔偿安置协议后还可以维权。拆迁补偿赔偿安置协议订立后一方不按约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交由政府协调,协调不能解决的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含的内容如下: 1、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3、停产停业损失; 4、搬迁期限;
包括下列条款: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基本信息。 2.被拆迁房屋的基本信息。 3.被拆迁房屋的现状。 4.安置房的面积、位置、迁入时间等基本信息。 5.安置房的标准。 6.拆迁补助。 7.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包含以下内容: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房面积、标准、位置;产权交易房屋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对于每一份安置补
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在房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增与协议,但是该协议已经被公证,或者是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协议的,则不能撤销。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内容: 1、拆迁双方当事人姓名和地址; 2、拆迁房屋的房屋面积、价格和补偿计算方式和补偿时间; 3、拆迁安置补偿行为中关于违约条款的内容; 4、拆迁安置补偿行为中争议解决方式和附加条款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书理所当然的不是一套房产,一般在进行房屋拆迁到时候,都会让当时选择补偿方式,有自己建房和货币补偿、安置房三种方式。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需要同住人签字。 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一)拆迁执行政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是可以的: 1、征收行为被确认违法;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等。
主要有以下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安置协议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