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主动加班是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情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即只有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排的加班,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用人单位才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
员工自愿加班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 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加班应当按下列标准来支付工资:在日常加班的,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在无补休的休息日加班的,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低于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根据法律规定,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的,应当按照工资的1.5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要求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应当按照工资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要求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三倍工资。
用人单位在周末安排员工培训的,一般需支付加班费。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应当不少于员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但如果单位另外为员工安排了补休的,则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不付加班费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是双方依法签订的,还有效力。但是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不服加班费的责任,可采取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要回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