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
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
不需要。员工自愿加班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按下列标准来支付加班费:在工作日加班的,支付不少于工资的一点五倍的报酬;在休息日加班且没有补休的,支付不少于工资的双倍的报酬;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支付不少于工资的三倍的报酬。
安排员工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
公司员工自愿加班没有加班费。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工作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单位克扣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加班费。主张加班费的员工应提供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员工提供出公司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后,具体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加班费按照下列标准算: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两百的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
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每月计薪天数×15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每月计薪天数×200%;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每月计薪天数×300%。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加班费标准如下: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标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