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的监狱、劳改队讨论通过,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2、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年管医院进行,医院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相关的医生出具鉴定文书等;3、在呈报保外就医前,及时通知家属提供保证人;4、监狱作
保外就医的办理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批准同意的,监狱、劳改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程序的一种,具体操作过程为: (1)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初审表》。初审同意后,开具《罪犯
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的处理:应当及时收监,并实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时监外执行:1、监狱外有重病需要治疗的;2、怀孕或者哺乳的妇女;3、不能自理的,监外临时行刑不危害社会。同时,处理程序也明确规定,有重病且必须在监狱外就医的罪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办理保外就医的流程: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行为人被判刑后,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4、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看守所办理保外就医条件如下: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
被告人有法定情形,不能收押的,法院可以依法宣告暂予监外执行,而不是保外就医。被收押服刑生病后,才适用保外就医。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之一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保外就医办理程序:应当先由监区开会讨论,报相关科室讨论邀请检察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病残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医院检察鉴定;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 《暂予
犯人如果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一、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 二、然后要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三、接下来需要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
保外就医的流程有: 1、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病残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