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后,除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
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债权,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
一、应收账款是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二、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
对于应收账款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的事, 1、1资产收益权转让,债权未转移,因此,债务人仍然将款项支付给原债权人。但是,收益权受让人可以通过“资金监管协议“即债务人和债权人同意与受让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对于公司转让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相关内容 (1)应收账款抵借 应收账款抵借是指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信贷机构或代理商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
债权转让的债权受让人行使债权的前提是债权仍然存在。但本案中,案涉应收账款债权因兴业担保公司通过执行程序实现了应收账款质权,其后果是该应收账款债权因大唐热电厂的清偿而消灭。债权因清偿而消灭,作为债权受让
一、什么是企业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
股权变动存在两种形态。一是股权转移,比如股权继承和股权遗赠。它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这一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件引起的股权变动。另一种是常见的股权转让,它是出让方和受让方基于合意实施的法律行为,引起的股权变动。 股权转移,除非章程
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的区别如下: 1、让与担保虽非相关法规定的有名担保,但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禁止该类型担保方式,且其亦属在法理以及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确认的非典型担保。故在让与担保合同本身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依契约自
债权转让合同和借款合同区别有五点,分别是: 1、性质不同,借款合同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转让合同是股权关系; 2、受偿不同,债权转让合同在公司清算或破产后剩余财产分配不同,借款合同,借款优先于投资; 3、本金结局不同,借款合同以收取利息为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