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不能使用诉讼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则不受此限。 (3)
诉讼的种类主要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其中最常进行的诉讼种类为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保全有: 1、诉前财产保全,一般必须要提供担保; 2、证据保全; 3、诉中财产保全,是否提供担保由法院确认; 4、离婚诉讼的其他保全。
异地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有以下期限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
有下列期限: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要求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
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都有: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
诉讼离婚有下列期限限制: 1、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后,生育后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六个月内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诉讼离婚有下列期限限制:1.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后,生育后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六个月内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涉外离婚的管辖范围具体如下:夫妻离婚请求、财产分割请求、子女抚养权等。涉及到夫妻人身关系的,适用我国法律。同一般离婚诉讼相同,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认为两人感情确已破裂,会准予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应当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所以,
离婚纠纷的诉讼请求范围有:婚前和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分割、婚后损害责任、撤销婚姻、亲子关系认定或否认、子女直接抚养权、子女探望权等。
诉讼离婚请求赔偿条件有: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