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更正。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随意停止执行。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前发现制作有错误时,应当及时重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将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
(1)行政处罚法建立了中国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的法律制度。 (2)健全、完善了中国法律责任制度。 (3)完善了中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4)对改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5)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制度进步。 二、完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强化源头规范。 三、健全行政处罚规则,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完善行政处罚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防范行政不作为,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
显著轻微行政处罚一般是不会实施的,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该显著情况的情节并不构成犯罪,当然就不存在处罚的情形。显著轻微的违法行为不会面临任何的实质行政处罚。
关于行政处罚法的修改内容:在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亮点有“一事不再罚”只针对罚款处罚;“两人执法”,全过程记录;满足三大要件,才能“首违不罚”;把住五个“关口”,避免“暗中执法”。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在1996年制定行政处罚法时就
行政处罚错误由上级责令改正。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日起,其行政处分的申诉期限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申诉的条件是: (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
超过六十日的行政行为不能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
责令改正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后,是可以起诉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行政申诉不是行政诉讼,而是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