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需要有监护人的。如果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则不需要监护人,但是可以决定谁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
为老人指定监护人的具体办法: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法指定监护人。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老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先由其配偶担任监护人,配偶无法担任的,由其子女、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我国可以为老年人指定监护人,相关规定有,一般情况下,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进行指定,若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老年人的第一监护人是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的,一般是由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按照顺序作为其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成为老人的监护人,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老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近亲属或者他人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如果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需要办理监护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成为老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 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 2、经各顺序人
不能不赡养老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
不赡养老人能协议补偿。老人赡养是法定义务,是不得不履行的,如果不履行是要补偿的。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可以去法院起诉。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只能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父母,其他子女可以作为原告代理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