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点: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具体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
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的: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
不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况有: 1、犯罪嫌疑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性质恶劣的; 2、犯罪嫌疑人是累犯、犯罪集团主犯的; 3、犯罪嫌疑人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其他法定情形。
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一、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二、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三、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和逮捕,但要限制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身上。通常情况下,只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般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第一、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第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第三、患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