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有区别如下: 1、规范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的目的是督促权利人通过限制民事权利行使权利。保证期间的设定是基于保证制度中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考虑,避免债权人因行使权利疏忽而增加保证人的风险; 2、规范性质的差异,诉讼时效属于法定期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具体如下: (1)规范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民事权利的限制,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 (2)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起算点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而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开始起算; (3)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慨念。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况;而诉讼时效发生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受诉讼时效的制约。
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 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 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
关于保证期间与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异同:相同点: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限定时间;不同点:客体不同、期间长短不同、起算点不同、法律后果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
保证期间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间。保证期间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主张权利'的方式在一般保证中表现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保证债务的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由于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一样的。保证期间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合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