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职工发生工伤后的处理办法: 第一步:用人单位送往医院就医; 第二步: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步: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职工伤情相对稳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步: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应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工伤职工就医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进行治疗。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须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方可进行。
旧伤复发住院治疗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社会保险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职工工伤复发应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经鉴定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依法支付上述工伤待遇,工伤员工旧伤复发后,该单位可能还要继续承担治疗的费用,如果是在职职工发生工伤,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工伤待遇。有次可知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企业也有义务给员工购买社保
发生工伤后,将工伤职工送往医院治疗;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现在一般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
职工发生工伤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1、救助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排除安全隐患; 2、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伤发生后,应当申请工伤鉴定,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具体的工伤认定程序为:1、用人单位向其所在地的工伤认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申请书、诊断书、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等;2、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并审查该申请;3、决定受理该认定申请的,应该在60天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是案件比较简单
工伤之后不幸旧伤复发鉴定条件: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 3、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在原工伤部位发生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变和明显体征。只有在与原伤部位有一定的医学联系或一致性时,才能确诊复发性疾病。只有发生较大争议时,才能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