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债权债务混同的效力:债权债务终止,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也不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
债权合同有下列法律效力:请求力,即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执行力,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执行程序强制实现其给付的效力;以及债权的保持力等。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广义的混同,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1.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2.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
债权债务混合效力:债权债务终止,债权人不享有债权,债务人不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债权债务混合是指债权债务归一人。
一、债权债务混同合同是什么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广义的混同,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 1、所有权与他物权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则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如合同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则此合同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否则有损于质权人
合同关系或债的关系的主体是对立的双方,当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不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由此导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时,称为混同。混同是债权、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的事实,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所以混同为法律事件,是债
债务转移中债权人同意的效力和形式如下: 债务转移经债权人同意生效,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承担原合同债务,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原合同中的责任。 债权人的同意方式既可以是明示的,即明确表示同意债务转移,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也可以
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后再转让债权的效力,在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时,一般是予以认可的。但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转让债权时有诸多的限制。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层级上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宜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要法律效力在于,能够撤销债务人损害债权实现的行为。其中就包括了,可以撤销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放弃到期债权以及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等的行为。具体来说,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