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
婚姻法关于涉婚房产规定: (一)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二)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婚后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有: 1、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谁所有,或者以口头形式约定,但规避法律的协议无效;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收入和购买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继承并赠与的财产;知识产权一方
《婚姻法》对于房产没有作出单独规定,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首先会考虑当事人的自主协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法院会判决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产权登记方会给另一方
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之间的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婚前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存在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房产依旧属于个人财产吗,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中关于婚后买房的规定有: 1、若该房产系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则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离婚财产的规定有: 1、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一方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只有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我国婚姻法已经失效,关于孕期的规定适用民法典,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何分割。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该出资方,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