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并制定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的目标任务。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开通了中国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审查的范围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时候,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审查相应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出现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变更判决。
行政诉讼不受理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法院不予立案,应该为你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你依据法院的裁定书再到中级法院上诉,要求立案,法院会解决的。
行政诉讼附带性审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是否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并且合理,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
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并且要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并且合理,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
关于法院立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只要其实条件符合,就会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登记立案;不予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告知理由。
7天决定是否立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
行政诉讼一般审限是六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标准如下:非诉执行审查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为审查标准。凡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都应当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根据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明显缺乏法律
行政案件可以从下列方面来进行形式审查:原告与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有利害关系;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是否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根据;以及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等。
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起始日是从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
关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依当事人再审之诉或依人民检察院抗诉,以及人民法院依照自身的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而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行政赔偿调解书,再次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