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无效的免责条款有: (一)明显不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增加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这种明显免除自身责任或者明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即明显失去公平,必
免责协议若符合以下条件有法律效力: 1、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 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3、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 但是如果免责协议中有下列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
免责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情况来定。如果不涉及无效情形,则免责协议有效。免责协议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法律效力: 1、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 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采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达成的协议是无效或者可撤
一、担保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免责: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未经其同意而变更,对于增加的担保义务;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超过保证期限; 6、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二、担保期限一般是指保证期
免除债务的法律效果为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该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等,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部分和全部债务,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方式是,被代理人可以采取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予以追认。但如果合同的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不是待定。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因此,追认对合同的效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为消灭,债务未消灭担保人就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至于担保责任如何承担要根据约定确定,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
1、债务免除的直接后果是债务绝对消灭。因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如
债务免除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1)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
债务免除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为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债务免除是债权人的权利,但是该行为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