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以下三种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行为人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
效力待定合同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且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对于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的情况,具体的处理方式有: 1、适当让步,通过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与对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判决作出之后,仍不还款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不同法律法规规定有所不一致,导致审判实务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判决意见,即连带责任、补充责任和独立承担责任。
侵权行为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 (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
债务转让的效力: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
债务免除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