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没有赡养父母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是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只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不赡养父母还能继承遗产,只有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会丧失遗产的继承权: 第一类是继承人出于争夺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杀害行为,主观恶意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属于永久丧失继承权。 第二类则是继承人通过不正当的行为违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影响遗嘱的真实
父亲的遗产,母亲不可以全部继承。父亲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在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然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知道配偶只是其中一位继承人,父母和其子女也是继承人,父亲的遗产应当由第一顺
子女去世后父母是可以继承财产的。如果子女在去世之前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如果子女没有留遗嘱,则按法定继承进行,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继承。以上所称的父母
父母房产没有立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不孝敬父母还有遗产继承权,只是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
关于“哥哥打妹妹是否属于家暴”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节判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家庭内部的小打小闹一般不构成家暴,但是如果兄弟姐妹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受
兄弟姐妹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在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适用条件如下: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
不需要。赡养协议的生效,不以公证为前提。也就是说,赡养协议可以做公证,也可以不做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赡养协议是赡养人就履行赡养义务与被赡养人订立的协议或赡养人相互间为分担赡养义务订立的协议。
女婿一般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但是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