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一般情况下,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概念通常是,在征兵工作过程中,负责征兵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到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罪犯,一般公安机关都会立案追诉,法院也会给予刑罚。
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具有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现行刑法对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1、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1)徇私舞弊,谋取应征人员及其亲属的金钱、财
征兵工作中因私人不正当行为,接送不合格兵员的嫌疑之一,应立案追诉:(1)接送不合格特殊条件兵员1人以上或普通兵员3人以上的;(2)战时发生的;(3)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判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应予以立案: 1、导致他人财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导致基本的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土地10亩以上,其它土地20亩以上丧失基本功能、或受到永久性的破坏; 3、导致森林、或其他林木死亡达50立方
聚众斗殴罪,指的是行为人为了报复他人、或为争霸一方、或者是因为其他不正当的目的,召集众人拉帮结伙地进行互相殴斗,导致公共秩序被破坏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行为人策划、组织、指挥、或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对参与聚众斗殴的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