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夫妻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承担: 一、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 二、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
是否需要承担,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
离婚时对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在平等分配的基础上适当考量女方利益及婚姻过错情况; 对女方予以照顾符合目前司法实践的具体做法。如果女方在婚姻中属于照顾家庭较多,付出较多一方,可以适当减轻其共同债务承担的份额。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有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
我国《婚姻法》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
1.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2.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
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可以不必承担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
离婚时债务可以由一方来负责,但是以离婚为由逃避债务人追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
夫妻离婚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应看债务的种类来做出相应的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债务可以分为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若离婚所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就应由负有清偿责任的夫妻一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若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