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有区别为: 1、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 2、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 3、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一)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二)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
事实婚姻离婚和同居关系的区分: 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
姘居和事实婚姻的不同有: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姘居是非法同居的其中情形之一,指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在于: 1、有重婚情况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仍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的婚姻不是事实婚姻,虽然他们与夫妻相称,生活在一起,但他们也可能养育孩
同居未必就是事实婚姻:第一,时间界限,即条件相同的未办理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因同居时间不同而性质有别。第二,范围界限。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当事人未履行结婚
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由于不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违反婚姻的禁止条件而形成的。可撤销婚姻只是指婚姻当事人不自愿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撤销后才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
二者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