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不服复议决定而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如果是不服行政行为直接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
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限最长是二十年。如果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而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的有效期是不超过二十年,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他案件则是不超过五年。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适用上述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则为十五日。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对于诉讼结果的申诉期限是六个月。申诉是对审判结果的一种监督,如果诉讼的当事人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依法提出申诉,即申请再审。
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相对人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有关社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是六个月。当事人如果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在上述期限内提起;如果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则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适用上述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则为十五日。
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时效是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期限是若是直接起诉的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是经过复议之后再提起诉讼的,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后的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