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发生劳动争议后由以下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规定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情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
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当事人在下列情形下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其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以下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可以的。劳务派遣申请劳动仲裁的,应当准备的证据包括下列各项: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单或银行发工资记录、社保缴费记录、有关工作记录、出入证、工作服等证据。发生劳动仲裁,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
1、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或委托代理方(例如九源劳动保障机构)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相关证据。 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
1.具体负责劳动保障争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审查,参加仲裁庭活动。2.进行调查取证,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技术鉴定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调查。3.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4.根据有关国家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