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
工伤保险是不赔偿误工费的,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没有营养费,但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
滞期费的支付人员如下: 1、若可以从提货要求推论出事实上支付协议的话,提交提单主张提货的人; 2、托运人或者发货人; 3、提单诉权已经转移给其他的任何人,及已提取或根据货物运输合同起诉承运人的任何人。
支付生活护理费的三种情况是: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
误工费、护理费是由单位支付、至于营养费,没有这么一说,医疗费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员工没有参加社保的或者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则由单位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足额交纳保险费的,
工伤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大部分工伤待遇是由国家支付的,只有小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全部的工伤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