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
行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等。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
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以及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等决定。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上述行为不服的,就可以依法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全部具体行政行为都有管辖权,比如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案件、行政许可案件等,对于一些行政合同和抽象行政行为在符合限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受案管辖。而对于事实行为、内部行为、国家行为和刑事司法行为等,不属于法院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诉讼行为: 1、关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行政行为。 4、终局行政行为。终局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具体包括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等。
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这些: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
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一般指的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具体包括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行政机关符合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