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见人的,但只限于律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会见家属的,如果家属想见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见家属,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的,会不会对犯罪嫌疑人判刑,要依据具的情况而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
检察院不批捕不可以公诉,批捕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前提,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如果检察院批捕了公安局还能申请延期。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若是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也有可能,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阶段应作出无罪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检察院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行为人被依法逮捕后,若在日后的关押期间,不符合羁押必要性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其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可以申请解除逮捕羁押,变更其他的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见人的,但只限于律师,至于其家属,不管是检察院在批捕前或者批捕后都不可以见到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只可以从司法部门及律师的口中了解到案件的实际情况。
法院和检察院都有撤销批捕的权力。《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批捕后,在审查起诉之前是不可以阅卷的。只有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辩护人才可以有阅卷的权利。对此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如果是由非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则需要经过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