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取保候审到期后的处理程序是: 1、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2、执行机关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3、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
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
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1.可能判处管制等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怀孕等行为,不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已到羁押期限的但是案件尚未办结的。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勇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电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电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取保候审电请书;电请人的身份证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
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照法律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采取一定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强制措施很明显的一个特征则是具有强制性。
取保候审是对于那些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社会危险性不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