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可以执行,只要该安置房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是如果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查封后,不得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回迁安置房交房流程是: 1、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验收及交接房屋; 2、回迁户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进行验收;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1、初始登记。开发商将房子交付给业主之后,要在60天内将办理房产证的资料送到产权登记部门进行初始登记。 2、填写申请表。初始登记完成后,业主要到不动产中心填写申请表,然后叫开发商签字盖章,或直接在开发商手中领取盖好章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即可。
有房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尚未取得产证的安置房不可以买卖。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
拆迁安置房被开发商抵押,具体办法需要视情况而定: 1、若属于在建工程阶段,这是开发商的正常融资行为; 2、若已竣工验收,且已交房情况下,房产应属于拆迁户的,不应抵押。拆迁户可到房管局进行预告登记,可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撤销抵押。 3、按照
1、拆迁人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发布有关通知;3、管理部门以及拆迁人经行合理的宣传和解释;4、明确如何赔偿和安置百姓。对于除了违章建筑和期限外的临时建筑以外的建筑按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两种形式进行补
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80元/套;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
回迁安置房建设、定向安置房不完全一样。多数定向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普遍上定向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同时定向安置房有交易时间限制。
房屋拆迁补偿流程:下发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发放补偿款,实施拆迁。
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了解评估范围、对象等。 第二个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如果某评估公司要参与此次房屋拆
1、拆迁是先征地后拆迁的。征地拆迁的顺序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主管部门会通过研究制定相关的征收方案,然后进行公告,听证等程序,听取公众的意见。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再进行实施。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
仅凭房屋安置协议书不能办房产证,办理房产证需要一并提交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