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具体如下: 1、当事人依法申请保护。为商标持有人,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2、法律自行予以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法律上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对于驰名商标,有以下保护措施:对侵权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对侵权人罚款。
跨类保护是指国家对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所实行的跨类别保护,也称之为'绝对保护'。现有法律已经明确了驰名商标保护不只限于跨类保护,即,普通注册商标系对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驰名商标的仿冒,构成商标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注册驰名商标视同普通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的法律是《商标法》。依照此规定,若是某一驰名商标没有在中国进行注册,其权利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这样规定基本符合巴黎公约及TRIPS协议的要求,同时也符合我国商标保护的实际情况。这一规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吸收了商标权使用取得原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驰名商标的保护办法: 1、对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其他人对其进行复制、摹仿,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其他保护办法。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
一、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
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并且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是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的。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有: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3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在法律上,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办法如下: 1、禁止抢注。即依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其他人对其进行复制、摹仿,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立制保护。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以此来保护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