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
抢劫罪满足以下情况可以不予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
当事人绑架后又抢劫的属于绑架罪和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构成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触犯数罪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予以量刑。
目前两高要求谨慎适用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一般考虑缓期执行。但是必须符合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条件,例如社会危害性尽管很大,但是认罪态度良好的。或者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犯罪分子属于“罪虽大,但恶不极。”例如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或激愤杀人的。在
刑法中,判死刑的罪名很多。总的来说,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基本满足这些条件才有可能判死刑。常见的如故意杀人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都有死刑的规定。
绝对不负刑事责任:职务行为,执行死刑的法警,战争状态的战士,以及职务需要的警察等;年纪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时处于精神错乱状态的精神病人;对正在发生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进行正当防卫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布缓期执行,其中未满18岁的人、怀孕的女性和已满75岁的人,应当宣布缓期执行: 1、犯罪情节轻微; 2、有悔罪表现; 3、无再犯罪危险; 4、宣布缓期执行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宣布缓期执行,可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罪犯
贩毒下列情形可能会判死刑:贩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数量大的;属于贩毒集团首要分子的;贩毒被查处以暴力抗拒情节严重的;武装掩护贩毒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无罪改判死刑符合规定,公诉方在第二次提起上诉的过程当中重新向二审人民法院递交了非常重要的证据,无罪可以改判死刑。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毒贩被判死刑的情况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对虽然已达到实际掌握的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标准,但是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不判处死刑;反之,对毒品数量接近实际掌握的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但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也可以判处死刑。
死刑的概念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的刑罚。不能判处死刑的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并且没有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