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担保指的是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具体而言,担保是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从我国民法典的内容看,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执行标的: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具有非抗辩性。是指人民法院依执行根据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不要求债权人充分举证证明,也无需法院查证证明某项财产确实属于债务人所有或支配,更无须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言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司法实践中,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其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 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终结执行结案的意思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执行标的0是指没有需要通过执行支付的款项。 法院执行标的的数字指本次执行的标的总额。执行标1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执行标2标的,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执行标的是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
无担保债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没有提供担保的债权,即普通债权;而无担保债权人则是指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不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
协助执行人是指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配合执行组织进行执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协助事项的一类法律文书的总称。协助执行通知书本身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书,也可以根据协助执行事项的不同分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