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在分居期间,双方之间依旧存在夫妻关系,那么在分居期间获得的工资等财产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则不需要分割。
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等。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实践中,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而分居的情况非常常见, 但分居后夫妻的财产因双方恶劣的关系以及实际产生的距离和隔阂脱离了其中一方的掌控, 处于不确定状态,各种吵闹、纠纷、争议甚至藏匿、转移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期间并不代表夫妻双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但夫妻关系仍然存续,收入仍属于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财产所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同居期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属于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且上述同居期间财产混同的,推定为共同共有,但根据同居时间、各自贡献、生活习惯等因素能认定为按份共有财产的除外。 不以夫妻名义同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由双方按约定的方式分割;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人民法院一般按照处理共有物的原则进行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认定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由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以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方所有; 4、同居后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
当事人对于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不应分割,应当由该财产的所有人所有。《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