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双方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且需要在约定保险标的发生双方约定情形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情形而发生解除或终止。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等等。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通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理由之日起三十天以上不行使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以上的,
保险合同解除分为投保人解除和保险人解除两种情形,法律对保险人解除合同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而对投保人赋予了任意的合同解除权利。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后,可要求保险公司退回保险费或者现金价值。但保险合同解除后发生的事故不能再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有: 一、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三、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四、合同效力中止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 五、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安全应尽
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可解除的情形如下: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通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保险人如果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特定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实; (四)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投保人未按期申请复效; (五)保险标的转让而导致的
保险人行使解除权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投保人主观上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这里排除了投保人的一般过失,因为投保人不是专业的保险人,不知道保险的专业知识,不能要求他们像保险人一样善良。只要他们履行了普通人的注意义务,保险人的注意义务就可以